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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投入不落实不得建楼买车

山西作出硬性规定
2000-02-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2月1日电(记者杨荣)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作出硬性规定,教育投入不落实、没有做到“三个增长”的地方,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一律不得购买小汽车。

山西省委认为,要使山西教育快速发展,必须首先解决教育投入问题。而解决教育投入问题,不仅要解放思想,积极鼓励外资、国有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等以投资、合资、捐资等多种筹资形式举办各类民办教育,更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为使这种机制能很快建立并有效运行,省委、省政府首先规定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要做到“三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在此基础上,使在校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使教师工资和学生的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第二,决定从2000年至2004年的5年中,省级财政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地市县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适当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并努力做到教育基本建设投资高于同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速度。第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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